接警后,民警根据电话号码,查到该电话是龙泉街道润泽街一超市门前的公用电话,便迅速赶到电话亭布控守候。下午3时许,梁某某和一名青年女子出现在电话亭时,被守候在此的民警及时解救到派出所。 询问得知,梁某某和另一名青年女子周某某(女,16岁,峄城榴园镇某村人),先后被孙某(女,18岁,黑龙江人)以月薪2000元的工资为诱饵,于2004年12月30日、12月29日骗至滕州,以大家庭的“温暖”对其控制,进行传销洗脑授课,使其精神恍惚,并按要求向家里人索要八千元钱入伙。派出所根据线索一举捣毁在善国村16巷一民房内的18名青年男女传销团伙。他们大多来自河南、贵州、黑龙江等省,民警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后,驱散返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