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缺多少才算缺斤少两呢?消费者购买东西碰到重量不够时怎么办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据他们介绍,零售商品在称重时确实允许有一定误差存在,依据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记者了解到,《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跟王女士事件相关的条款是这样的:粮食、蔬菜、水果或每公斤不高于6元的食品,称重范围等于或小于1公斤的缺少分量不得超过20克;大于1公斤等于或小于2公斤的负偏差应低于40克;大于2公斤等于或小于4公斤的负偏差应低于80克;大于4公斤等于或小于25公斤的负偏差应低于100克。王女士买的是西瓜,称重范围大于4公斤等于或小于25公斤,那么负偏差应低于100克,而实际上她的水果少了将近一斤。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分量不足,可以要求补足或者退还相应的货款;如果缺少的分量超过《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范围,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举报和投诉,经营者若因主观故意造成缺斤少两,消费者可向其进行双倍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