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是他们利用权力进行违法活动而构成的犯罪,是政治腐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诸多腐败现象中,破坏性最大、负面影响最广、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抑制和惩治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现象方面出台了不少措施,也成立了各种相应监察、监督机构,可以说是比较完善了。但是,近年来,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现象的势头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有效遏制,不少党政和企事业领导干部的走私、违法征用土地、公款豪赌和携巨额公款外逃等等大案频频见诸于报端,这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现象存在的严重性。这就提醒我们:对领导干部腐败犯罪的防范,仅仅有法制的健全完善还不够,还应该从更多方面和更深的层次中去探讨各种防范措施。
反腐措施必须具有前瞻性。我国面对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改革开放之路。因此,我们对改革进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必须有足够的预见,必须提前准备好防范的措施和手段,即未雨绸缪,同样,党中央对党纪的制定和人大的立法工作必须有超前性。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预见过:改革开放在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各种腐朽没落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会乘机而入,腐蚀包括高级干部的一批人。现在看来,他超前的预见是准确的。但是我们许多相应的反腐措施,相当部分是后来才逐步出台的,并且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总之,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们的反腐措施相对比较滞后和被动,以致没能及时防范、制止和查处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行为,造成改革开放的政治成本过高。
廉政教育必须要具有创新性。政治思想教育是我党造就民族栋梁、培养社会精英和改造各种人,包括我们的敌人的法宝,它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起过不可估量的作用,并且我党从中获得了丰富的经验。但是,任何好的教育方法都是特定历史、社会和政治背景下的产物。如果把战争年代和改革开放前的政治思想教育方法,简单地全搬过来用于今天改革开放的新时代,必然会收效甚微。
多少年来,人们都认为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毫不疑义、理所当然是思想觉悟高、防腐拒变意识强,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可是,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党和国家的高级干部,例如陈希同、陈克杰、胡长清等许多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成为阶下囚的无情事实,击碎了人们的常规习惯理念。据检察日报报道:我国从1998年以来的五年中,因腐败犯罪被查处的党政领导干部中,省部级的就有98人,厅局级的就有2422人,县处级的就有28996人,其数目之多令人震惊。人们非常困惑:受党教育培养多年成才的优秀领导干部、国家栋梁,怎么那么不堪糖衣炮弹一击,说腐败就腐败,变成了资产阶级的俘虏,被法律制裁了呢?
事实证明,我们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面临了新的挑战,出现了新的问题。环境改变人,人思想的可变性,决定了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不断探索出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政治思想教育方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多样化的、经常性的、严格的廉政教育,以不断增强他们抗拒腐败的免疫力,形成比较稳定的人生观、价值观,抑制各种非份之想,抗拒各种非法的诱惑。我们除了要继续采用听取理论辅导报告、先进典型介绍和反面典型剖析等必不可少、仍然有效的方法外,还应该创造性地采取新的诸如定时宣誓、定时吃苦、参观监狱、采访罪犯、听悔过报告和适时提醒等有利于警钟长鸣的教育方法。
(作者单位:龙阳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