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出游安全先行 文明相伴不负春光

滕州日报 2026年04月04日 廖晗   杨秉淑

  廖晗

  杨秉淑 报道

  

  本报讯 4月2日,市文旅局发布清明出游温馨提示,从出行规划、安全防范、文明出游等多方面给出指引,提醒广大游客绷紧安全弦,合理安排行程,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清明假期。

  针对出行规划,市文旅局工作人员提醒游客出游前,要提前查询途经地与目的地的交通状况、天气预报,合理错峰出行,避开客流高峰与拥堵路段。同时,密切关注景区假期开放时间、门票预约制度等信息,科学规划旅游线路与游玩时长。选择跟团出游的市民,应挑选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明确行程细节,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自驾出游群体,游客需提前规划行车路线,出行前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安全隐患;驾车途中要恪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游客驾车行经农村、山区公路需谨慎驾驶,夜间行车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坚决杜绝超速、逆行、违法占道、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春季气候干燥多风,火灾隐患突出,防火安全不容忽视。出游期间,游客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切勿在山林、草地等易燃区域或设有防火警示标识的地方吸烟、烧烤及使用明火。游玩时不要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的野景区、无人区域,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参与水上娱乐项目时,必须按要求规范穿戴救生衣,严守项目安全规范。

  在此,市文旅局提醒广大游客,参团旅游时要在合同中清晰约定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与餐饮标准、购物安排、旅游费用等核心事项,避免消费纠纷。行程中若遇旅游纠纷,要妥善保留合同、票据、照片等相关凭证,拨打12345反映相关情况。同时,倡导游客文明出游,自觉爱护生态环境,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花草;遵守公共秩序,文明就餐、礼貌待人;主动保护文物古迹与公共设施,展现文明游客良好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