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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4日 星期一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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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田璐) 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由于采暖季到来,我市调整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3.18元/立方米。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天然气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市发改部门将督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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