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会意,从田,从力,表示用力在田间耕作。随时代进步和发展,人们逐渐把“男”字寓意变了,变成上有天(田),下有地(力),理解成“顶天立地”。读完《许三观卖血记》,从书中主人公身上看到了“男”字新的大写,找到了“男人”真正的含义。
故事的背景是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南方的一个小城市,蚕丝厂工人许三观,通过卖血挣钱,挺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展现了一位普通男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作者余华在这部构思精妙、笔锋成熟、堪称完美的小说中,表达了人们有能力适应生活中种种困难的信心,不得不说是一种伟大的信仰。作品给了我深刻的印象,情节感人,文字优雅,手法精巧,从头到尾都缀满了智慧的宝石。
许三观看似普通,却不难发现他平凡中折射出的伟大,面对生活中的困境所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让人叹服。许三观的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破了,赔不起医药费,他求奶奶,拜老爷到处借钱,那个年代,家家穷得揭不开锅,实在借不出来了,他不抱怨,不消沉,毅然决然地走向了医院,卷起高高的袖管,靠卖血换来的钱还给方铁匠。动荡岁月里,许三观过生日,靠“画饼充饥”的办法,绘声绘色地口述出清炖鲫鱼、爆炒猪肝。生日的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不忍心看着老婆孩子挨饿受罪,又去卖血,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许三观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表现出来的包容举动很崇高,也很伟大。大儿子一乐是妻子许玉兰与情敌何小勇所生,他在别人的议论中知道了不光彩的丑事,冤枉做了九年的“乌龟”,他哭过、恨过、彷徨过,但她从来没有对一乐另眼相看、放任、抛弃。得知一乐病重,需到上海大医院治疗,他千方百计借了63元钱,先让妻子许玉兰带着孩子去上海,自己留下来继续筹钱。在赶往上海的路上,他一边走一边卖血,平时每隔三个月可以卖一次血,而此时,几天就卖一次血,差点把命丢在路途中。大字报年代,妻子许玉兰被批斗为“妓女”,许三观陪她游街、陪她挨斗、陪她哭泣、陪她受辱,许三观身上处处散发着人性的光芒。
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通俗易懂的童话故事。许三观卖血是为了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一位客人、是为了赎回抵押的物件、是为了全家人不被饿死,唯独没有想到过自己。许三观60岁的时候,社会发生了新变化,生活发生了新转机,而他的脑壳里也有了新念头,那就是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是,他老了,他的血没有医院要了。许三观哭了,哭得很伤心,妻子许玉兰说:“许三观,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以后家里也不会缺钱的,你卖什么血? 你今天为什么要去卖血?”许三观似乎疯了,他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妻子许玉兰听了他的想法,声泪俱下:“许三观,我们走,我们去吃炒猪肝,去喝黄酒,我们现在有的是钱——”
故事的结束是我未想到的,读到书中2/3时,猜想主人公会在卖血的过程中逝去,然而,结局是一个喜剧的收尾。
作为男人,也许就应该像许三观那样,用一颗火热的心去爱子女、爱家庭、爱他人、爱社会,用坚强、毅力、担当、包容和忘我的精神书写精彩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