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载体,以打造“初心守正 廉实致和”党建品牌为抓手,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枣庄市级机关党性教育示范点”等,连续1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一、始终坚定不忘初心的理想信念。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以党建守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是抓牢红色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红色教育为载体,以支部为单位,利用28日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革命传统现场教育,切实增强宗旨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4个方面26项具体措施,用心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活动开展以来,干警立足岗位实际为群众办实事40余件次。三是完善为民服务机制。以“四下基层”为主线,组织开展“双报到”“千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采取承诺践诺、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为民服务,参与社区治理。搭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滕州检察APP等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模范作用,深入开展公开听证,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让老百姓“不跑冤枉路”。目前,举行公开听证200余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
二、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政治方向。把“守正”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以党建铸忠诚,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机关政治建设,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报告、上党课、党支部会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党的政治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排查整改保障发展、队伍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制定《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规定》,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市院、市委请示报告,努力把对党绝对忠诚转化为思想自觉、纪律要求和实际行动。围绕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司法改革等重大事项,向市院、市委请示报告20余次。三是强化阵地建设。丰富教育载体,坚持党建文化“软实力”和活动场所“硬设施”同抓共促,规范、建设了具有检察特色的党性教育基地、党建展室、党建文化墙、党建图书室等,购置党建、党史、党务工作及法律书籍,让每名党员随时随地接受党性教育。
三、始终秉持廉洁奉公、担当务实的工作理念。把“廉实”作为党的建设的支撑,以党建促队建,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党委,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改选重组五个党支部,选举新的支部班子,为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深化党支部文化建设,将“正、廉、容、和、实”检察文化理念融入支部建设之中,打造各具特色的支部品牌。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制定中共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修订完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制定《党支部考核办法》《党员考核办法》,确保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切实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研发智慧党建管理系统,实现了党员档案信息化管理、会议活动现场扫码签到、考核记录及年度考核结果自动生成,进一步提升了党员日常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始终追求法律监督包容和谐的“三个效果”。把“致和”作为党的建设的目标,以党建促业务,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一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服务保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规划建设服务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30余次,为民营企业订制“检察产品”。二是公益诉讼取得新成效。牢牢把握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以“小专项”活动为突破口,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司法保障。办理的督促食药监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网络平台治理的履行职责案,被评为山东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向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就保护古树名木等自然遗产问题发送的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三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坚持系统思维,探索实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司法救助办案线索筛查移送一体化机制,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意识,建立线索移交、联席会商、共同调研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内向融合发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机制被评为省院2020年度创新成果,司法救助办案线索筛查移送一体化机制被省院立项为2021年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