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利
身为老师,在工作中,我见过形形色色的家长,有部分家长常以“爱”之名,行着“害孩子”之事。
一次,隔壁班的甲同学一拳把乙同学的眼睛打肿了。甲同学家长来到学校,没等老师开口,二话不说,抓过儿子一顿拳打脚踢。不但把自己儿子的脸打肿了,还误伤了劝阻的老师。他说这是在教训自己的儿子,让他认识到打人是错误的。
另一个班,同样是因为打架,几个家长怒气冲冲地冲进教室,把那个“欺负”了他们家孩子的“坏蛋”大揍一顿。他们说这是在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得以后再被人欺负。
这些家长,不管施暴的对象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家的孩子,他们无疑都犯了一个共同的错误:以暴制暴。家长以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孩子会不会就有样学样?在暴力至上的家庭里面成长起来的孩子,你还希望他能是个温润如玉的暖男吗?能不惹是生非、不打架斗殴,那便是奇迹了。
这样的家长,他们完全没有意识到,作为父母,自己应该给孩子做良好的榜样,而不应该是错误的示范。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对象,父母的言行举止会对孩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老师刚刚教育学生要团结友爱,要以理服人,不要野蛮动手。家长却这样用自己的拳脚亲自“身教”,那老师的“言传”就变得太苍白无力了。
也许有人会说,家长这样的过激行为,也是源自于对孩子的爱。是啊,为人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孩子?高尔基就曾经说过:“爱孩子那是连母鸡也会做的事,而真正要教育他们,则是一件大事了。”
有个小女孩,样子看起来也挺乖巧,但有个坏毛病,爱偷偷地把同学的东西占为己有。别人的一块橡皮、一支铅笔、一元钱……她都偷过。老师为此和家长沟通,希望家长配合教育。但家长却十分不满意,认为孩子小不懂事,拿别人这点东西又有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还挖苦讽刺老师。
这样的家长也许是“护犊”心切,也许是死要面子,也许他本身也有这样的不良行为习惯。但不管是什么原因,这种教育态度和理念最终都会害了自己的孩子。俗话说,小偷针,大偷金。难道真的要等到像预言故事里说的,被孩子“咬掉耳朵”了,家长才会后悔莫及吗?
好的品质和行为习惯,关系着孩子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孩子人生的成败。家长人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就应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好孩子的榜样和引路人,帮助孩子,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孩子,使其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民国时期的朱庆澜先生曾经形象地把家庭比作孩子的“第一道染缸”,把孩子比作“一块白布”。那么作为父母,我们就是第一个为这块“白布”染色的人。我们应该认真地审视一下自己,然后自问一声,我到底给孩子准备了一个什么样的“染缸”?我们到底该如何为孩子打好人生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