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滕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3日作出(2021)鲁048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滕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5日作出(2021)鲁0481破7号决定书,指定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在册职工87名,管理人已与其中82名职工联系,尚有5名职工无法联系。截至2021年11月3日,破产企业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尽快处置破产财产,维护职工权益,现将尚未联系的职工名单公告如下:
闵凡光 张 斌 丘化斌
孙 华 张春雷
以上职工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与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联系。逾期导致权益不能实现的,后果自负。
特此公示。
滕州市正方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16日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1楼104。
联系人:肖 锋 15063200339
姜凯文 1772535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