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3月1日起施行,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医师法共计7章67条,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
医师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有关专家表示,这一规定强化了刑法修正案(九)将“医闹”入刑的法律规定,对防止暴力伤医、维护医护人员执业安全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