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沛 报道
本报讯 “你好,请问这是你的宠物吗?请拴好绳子。为了咱们城市的环境整洁和他人的安全,请你以后遛狗的时候,把绳子拴好。这是关于文明遛狗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下次还存在遛狗不拴绳行为,将会被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8月6日,经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一番劝说,遛狗市民立即为宠物束好牵引绳,并表示理解支持。
当前天气炎热,外出遛狗的市民较多。在散步过程中,有些市民认为自己的宠物“很乖”,同时为了让宠物可以“自由行动”,往往不会使用牵引绳,这样会导致宠物肆意乱跑,随地大小便,在破坏公共环境的同时,也给广大市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悉,《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饲养犬只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在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遛犬。携犬出户应当使用束犬链(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及时清除排泄物;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未及时清除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为保障城市环境整洁和市民出行安全,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开展“争做文明市民 文明遛犬从我做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摆放文明养犬内容展架、发放宣传单页、设置文明养犬提示牌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引导群众文明养犬,定期为宠物注射疫苗,遛狗时主动使用束犬绳,及时自觉清理宠物排泄物。
在活动中,执法人员发放宣传单页90余份,设置文明遛狗宣传牌6个,制止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5起。通过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群众依法、文明、科学养犬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文明养犬宣传氛围,受到市民的一致认可。下一步,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各类平台,加大文明遛狗宣传力度,深化群众对文明养犬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此外,执法人员将会加大日常巡查治理力度,及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打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两河长廊管理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生活中要文明养犬、安全养犬,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养犬人,为保障洁净有序的城市环境贡献个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