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8月29日电 记者29日从河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在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今年6月10日凌晨,唐山市路北区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发后,河北省委、省政府、公安部要求迅速查清案件,依法严惩犯罪。河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并指定异地管辖,公安部派出专家组一线指导督导,唐山、廊坊等地公安机关全力开展工作。
河北省纪委监委组织协调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纪委监委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长虹道警务站副站长韩志勇、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长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长王洪伟、乔屯派出所副所长王志鹏、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级警长安迪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9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陈某志等人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的审查起诉情况。检方经审查认为,陈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陈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通报称,8月11日,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由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通报显示,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严格依法公正办理该案,依法严惩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