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敬晨 报道
本报讯 “滕州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办案太神速了,太感谢你们了。”11月28日上午,市民刘先生一家冒雨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心系百姓 破案神速人民卫士”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母亲孔某某讨回公道。
事情还要从10月20日说起。当日18时许,孔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解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附近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孔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某怕承担法律责任,逃离了事故现场。接到报警后,事故科办案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并走访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同时成立“10·20”逃逸事故专案组。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监控视频,发现肇事嫌疑电动自行车的号牌模糊不清,一时无法准确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及驾驶人,但在后续的排查工作中,办案民警发现肇事嫌疑车辆最后驶进了解放路某小区。发现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及时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固定证据,并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后经调查,李某某对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孔某某发生交通事故一事供认不讳,更是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