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与开展“四经普”的2018年相比,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经济呈现出更多新特征。
第五次经济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按照国务院要求,自1987年起每5年进行一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逢2、逢7的年份)并编制当年的投入产出表。通过投入产出调查收集国民经济每一个行业、每一类产品投入与产出的数据,利用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编制投入产出表,可以系统地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量化国民经济结构和重要比例关系。目前,我国已分别于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和2017年进行了七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
“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虽然目的不同,但组织流程相似,在调查对象、调查内容等方面存在重合,在相邻年份相继开展调查既增加基层负担,也不利于调查数据的协调应用。”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蔺涛表示。据介绍,2021年下半年,国家统计局在山西等6个地区组织开展专项试点,论证统筹开展两项调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试点结果表明,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利大于弊。
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庞溟认为,在经济普查年份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利于充分利用已成功开展的四次经济普查和七次投入产出调查的经验,优化调查流程、整合调查内容、节约调查时间、减轻调查负担,从而更好地协调、统筹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纵向对比和横向比较、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以便从尽可能丰富的层面、尽可能精准的角度考察和判断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的总体特征和全面情况。
庞溟表示,通过精心组织的经济普查和更加现代化的统计调查,获得完整准确的统计信息,可以更好地为形势判断、科学决策和规划制定提供客观、真实、全面的基础依据,更好地实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