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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获
枣庄“红旗窗口”称号

  阮敬晨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枣庄市公安局下发《中共枣庄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命名全市公安机关“红旗窗口”“红旗标兵”的决定》通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荣获“红旗窗口”荣誉称号,事故科副科长张东荣获“红旗标兵”称号。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红旗窗口”创建要求,在改进事故科原有接处警模式的同时,不断探索创新“多警种融合办案模式”,全方位改革创新事故处理制度,使得事故处理流程更加便民、顺畅。打破事故案件处理壁垒,打造“专、精、尖”事故处理小组,成立“追逃组”“刑事组”“一般组”,最大限度调动优势警力攻破疑难案件。以“融合联动、握指成拳”的思维理念,联合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图侦中心,运用科技手段配合案件侦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速度,充分发挥各警种自身优势,侦破了大量“老大难”案件,取得死亡逃逸事故全侦破的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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