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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解读
2023年04月07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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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兼爱之城·上善滕州”城市文明形象
—— 《关于倡导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的实施方案》解读

  

  总体目标

  

  从2022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全市移风易俗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婚丧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市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中华优秀传统美德进一步弘扬,“反对浪费、文明办事”成为群众共识和行为习惯,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以村(居)规民约为主要形式,依据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

  坚持群众主体,把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坚持标本兼治,把治理陋习与转变观念相结合,让基层群众既改变行为,又提升认识,以清风正气有效抵制歪风邪气。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加大负面曝光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惩戒性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管理,避免“破窗效应”。

  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从人民群众愿接受、易实施、能见效的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常抓不懈,取得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主要内容

  

  (一)反对铺张浪费。从各镇(街道)实际出发,明确婚宴标准,限定婚宴人数、桌数及每桌费用,不上高档烟酒。推广光盘行动,提倡和鼓励自助餐、简餐宴请宾客,有剩余菜品主动打包。丧事不提倡招待。

  (二)反对大操大办。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参加婚礼人员控制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和近姻亲内,严格控制婚车数量,简化婚礼程序,婚礼仪式一次性完成。丧事办理提倡当天火化、当天安葬,原则控制在3天以内。减少治丧出殡花圈数量,倡导租用花圈、不焚烧花圈。提倡亲属佩戴黑纱白花。

  (三)反对高价彩礼。倡树正确的婚恋嫁娶观,摈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特别是要革除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提倡“零彩礼”,反对用买车、买房等方式变相索要高额彩礼。

  (四)反对高额随礼。明确红白事随礼标准,旁亲和朋友礼金一般不超过200元。邻里之间相互帮忙,不收取劳务报酬。祝寿、满月等喜事注重弘扬孝老爱亲文化传统,倡导用送祝福等形式表达心意。

  (五)反对婚闹恶俗。严禁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闹婚行为。坚决抵制捆绑辱打、脱衣裸露、浇水泼墨、涂抹撒粉、污言秽语、劝酒酗酒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婚闹恶习,严惩违法行为。

  (六)反对婚丧承办公司歪风。婚丧承办公司制定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五公开”制度,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服务欺诈以及低俗表演等行为。

  (七)反对封建迷信。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严禁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反对乱搭灵堂灵棚、抛洒冥币、焚烧纸扎及占道祭车祭路等行为。尊重少数民族习俗,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葬。坚决反对配阴婚等封建陋俗,严厉打击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反对巧立名目敛财。严禁党员、干部及利益相关方利用红白事、生日、升迁、升学、迁居等名义借机敛财,索要礼品、礼金。

  (九)反对酒店宾馆迎合铺张浪费。酒店宾馆推出平价套餐,通过播放宣传口号、设置宣传牌、发放倡议书等,引导群众红白事简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迎合或纵容铺张浪费现象的酒店宾馆予以制止和查处。

  (十)反对薄养厚葬。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尊重生命、慎终追远、厚养礼葬的文明理念。倡导生前尽孝,多陪伴老人、多问候老人,给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禁止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行为。

  (十一)提倡新礼仪。推广普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婚礼堂”“义务红娘”等婚俗新形式,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文化婚礼等现代婚礼。在婚姻登记环节,推行结婚颁证仪式,宣读忠诚婚姻家庭誓词,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引导新人签订抵制恶俗婚闹承诺书。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平台、婚恋交友平台、婚姻服务平台。推广“惠民礼葬”模式,推行“致悼词、播放哀乐、鞠躬告别”的追思会仪式,倡导文明礼葬。

  (十二)提倡文明婚丧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五老”人员、新乡贤、热心群众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婚丧志愿服务队,策划、实施婚丧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积极为红白事提供现场布置、流程指导、接待来宾等志愿服务。

  (十三)提倡节俭绿色。弘扬勤俭节约、俭以养德、绿色低碳的现代生活理念,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倡导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引导群众将散坟平整或迁入公墓。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鲜花祭祀、网络祭祀、追思会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注意保护生态环境。

  (十四)提倡利用村(居)公共场所。利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及闲置校舍等场所,配备必要设施设备,打造新时代结婚礼堂,面向群众提供婚事服务。

  

  推进措施

  

  (一)强化基层治理

  1.修订村(居)规民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推动开展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移风易俗内容,引导和支持村(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出台约束性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提倡和反对事项,以及红白喜事等操办流程、标准规范、文明礼俗。

  2.建强红白理事会。依法依规指导村(居)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运行机制,修订《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村(居)党支部书记担任红白理事会会长,落实会长负责制。充实调整红白理事会组成人员,积极吸纳各家族“族长”、乡贤名流、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以及结对共建单位等加入红白理事会,强力遏制陈规陋习蔓延,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有人管事、按章理事、规范办事。

  3.开展专题培训。用好移风易俗培训教材、群众读本、通俗读物,组织各级业务骨干、移风易俗先进村,邀请上级专家领导、外地先进单位,采取集中辅导、现场观摩、网上教学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红白理事会成员掌握目标任务、政策规定、经验方法,提升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分类实施、梯次推进的原则,2023年12月底前,实现所有村(居)培训全覆盖。

  4.落实全程监督。健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事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提前向居住地所在村(居)报备,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各村(居)要及时将事主报备情况报镇(街道)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办公室。村(居)红白理事会要及时掌握红白事动态,提前介入、上门指导,主动到事主家中宣讲政策,商议办理流程和标准,全程跟踪监管服务。镇(街道)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事中现场督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事后3天内,村(居)红白理事会负责在本村(居)公开栏内公示操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探索运用“e呼善应”平台,对移风易俗进行常态化网格化管理。

  (二)强化行业监管

  1.加强婚丧行业自律。加强婚丧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移风易俗政策规定,加强对婚丧承办公司的指导服务,推动其规范化运作。组织婚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签订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移风易俗教育。

  2.规范婚丧承办公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流动宴席经营户、殡葬市场经营户、婚丧执事人员、民间媒人等婚丧承办公司和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依托行业协会或镇(街道)商会纳入日常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生产、销售棺木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高价婚丧用品,严禁提供与文明办事相违背的服务。探索建立婚丧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3.严肃查处恶俗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反食品浪费法》《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法定职责,加大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恶俗婚闹、低俗表演、封建迷信等涉事公司和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依法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

  (三)强化激励引领

  1.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市融媒体中心及村(居)广播、宣传栏等各类阵地,广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好典型、好做法。设计推出一批移风易俗公益广告,利用短视频、海报、H5等方式广泛刊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灵活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公布移风易俗举报电话,开设媒体“曝光台”,加大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每年4月份集中开展“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形成支持、践行移风易俗的舆论强势。

  2.党员干部带头。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请和人情往来,加强对其他亲属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婚丧喜庆行为,充分发挥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视情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

  3.推行积分奖励。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结合反对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制定评价标准和文明积分办法,对群众移风易俗情况进行积分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利用积分银行、爱心超市等方式,给予积分兑换、物质奖励和荣誉评选,调动群众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对参与红白喜事的志愿者根据服务时长,给予评星定级、表彰奖励。

  4.鼓励多元参与。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解决好重点领域群众民生难题。鼓励具备条件的镇街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进移风易俗。坚持组织推动与社会发动相结合,注重发挥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的作用,探索建立移风易俗商家联盟,引导社会信誉度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婚丧公司、宾馆酒店、婚纱影楼、旅游景区,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家庭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支持,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层层推动落实。按照“市级主体、镇(街道)主推、村(居)主责”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将移风易俗行动与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市、镇(街道)、村(居)文明实践重点工作项目和三级党组织书记重点任务清单。市级每年至少召开2次常委会研究部署,明确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镇(街道)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办公室;完善机关干部包村制度,指导修订村(居)规民约、健全村(居)规民约监督奖惩机制、制定红白事流程标准,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导检查。各村(居)要发挥村民自治及“一约四会”“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大力培树身边典型,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履行“前哨”职责,守好移风易俗第一关。

  (二)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市级“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联合推进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制定落实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具体措施,抓好统筹调度、督导检查和经验推广,每年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不少于2次。市文明办推动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与村(居)结对共建,指导督促镇(街道)、村(居)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组织、退役军人部门发挥党员干部、退役军人在移风易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公安、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移风易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团委、妇联等部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宣传动员广大妇女、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支持移风易俗工作。

  (三)严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将移风易俗行动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作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对移风易俗先进村、优秀红白理事会,探索实施差异化奖惩。因工作不力引发舆情发酵,造成负面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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