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5月25日,民政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北京、河北等新纳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将统一自今年6月1日起受理“跨省通办”业务。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巡视员杨宗涛表示,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在试点地区,婚姻登记该如何办理?
杨宗涛说,在“跨省通办”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户籍人口,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在试点地区办理婚姻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外,还需要提交一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有效居住证,而且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亲自到现场办理。需要说明的是,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基本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无法办理。
婚姻登记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全国通办”呢?杨宗涛说,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这是异地通办的法规依据;二是要有坚实的基础支撑,包括信息系统、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现在这两个条件尚未完全成熟。
杨宗涛说,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范围,目的是及时回应群众的呼声和现实需要,主要考虑流入人口较多省份。扩大试点后,21个试点省份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基本可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如何避免重婚骗婚现象?
民政部表示,重婚、骗婚等行为既涉及个人诚信缺失,也涉嫌违法犯罪,不但损害了婚姻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诚信价值,也干扰了政府正常的管理秩序。为此,民政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一是提升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全国联网的稳定性和信息的完备性,强化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验。
二是要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配置智能化个人信息比对设备,提高婚姻当事人个人信息比对的准确性。
三是探索建立婚姻领域个人信用制度,婚姻当事人签署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承诺不实将纳入个人信用惩戒范围。
四是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甄别能力。同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民政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