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经岭 报道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法制工作室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此次考试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目的是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督促拟任职的审判员、陪审员带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更好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