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医保局、枣庄市税务局通知,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6月30日前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调整为30日。
请未办理参保缴费的广大市民及时办理,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滕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