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市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多措并举,扎实维护妇女权益,2021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突出“源头参与”,提供坚实保障。市妇联建立维权各项保障机制,推动反家暴“一法一条例”、妇女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发放妇女维权倡议书,与市法院、市民政局共同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吸收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工、妇联干部等组成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专业队伍51人,在全市21个镇街人民法庭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辅导站,不断加强婚姻危机干预,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实现婚姻家庭辅导全覆盖。
突出“联动配合”,加强部门协同。市妇联与14个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与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法院等部门的信息沟通,畅通多部门快速处置通道。与市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意见》,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滕州市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滕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与市法院和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突出“精准普法”,强化法治宣传。市妇联整合资源、拓宽渠道,推行广渠道、立体式、多维度、长效化、全媒体的精准化普法模式,市、镇、村三级联动,联合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卫健等相关单位和维护妇女权益律师志愿团、女律师志愿团及巾帼维权志愿者等开展维权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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