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已启动单位清查工作。我国经济普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国工矿企业普查。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
单位清查是保证普查登记顺利实施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单位清查的目的是摸清我国境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界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登记不重不漏。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单位清查工作的具体进展:组织完成普查区划分与建筑物信息采集、清查阶段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选聘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选聘普查“两员”约210万人。协调获取相关部门单位名录信息,整理形成单位清查底册。
全国“地毯式”单位清查已全面铺开,目前各地正在抓紧推进清查登记,及时上报并审核清查数据,后续还将开展查疑补漏、数据检查验收等工作。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