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经研究决定,我市将于2023年11月对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再配租,符合本次配租的房源信息、配租范围和配租选房规则已在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zjj/)、滕州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fwzsbgs/)和滕州市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公告。
请符合此次配租范围的家庭认真核对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等相关信息。如有异议,请在11月22日前到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明。11月23日数据封存后,不再受理,联系电话:5566385。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