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至18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
三、审议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滕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票决2024年市政府十件惠民实事;
九、表彰优秀市人大代表、“五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优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承办先进单位;
十、其他事项。
如需调整会期,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