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沛 刘阳河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利用黄金市场进行洗钱犯罪的案件,抓获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事情要从上个月说起。4月28日上午,金店员工刘先生接到一个神秘的微信好友申请,对方声称要购买黄金。刘某按照对方的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收取了5万余元款项,并挑选了相应的金首饰。然而,交易过程异常蹊跷,对方不仅不亲自到金店挑选首饰,反而要求刘先生将首饰送到指定地点,并与另一名男子进行交易。刘先生和同事交流后,怀疑这可能是一起洗钱活动,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都是先看黄金首饰再付款,他是先付款,也不看首饰样式,钱到账后又让我把首饰送到某市场附近交给另一个人,我感觉不正常,就赶紧报警。”刘先生在报案时说。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扫黑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跟踪侦查工作。当天下午,刘先生再次接到买金男子电话,又用同样的方式向他银行卡内转入4万余元。侦查民警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迅速赶至交易地点设伏,伺机抓捕交易男子。当刘先生再次带着金首饰与买金男子进行交易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民警当场抓获。警方从买金男子的车上搜出了部分黄金首饰,并依法将其传唤至刑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查,该男子姓李,无固定收入,为赚取佣金在网上结识了代收黄金的网友。“他告诉我就是代收黄金等贵重物品,收到黄金后将黄金放到他指定的地点,然后他给我1000元的工钱和路费,为此我还准备了两个手机号。当日早上,我接到对方电话代取黄金,就和刘先生约定了取货地点,然后将黄金通过视频方式给对方核验,这样一单就算完成。”李某交代案情时说。李某先后3次为对方代收黄金,没想到第3次就被民警抓获。
李某明知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仍心存侥幸、财迷心窍,帮助他人购买黄金实现犯罪所得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所得罪。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