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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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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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我省居民小区、商业场所等区域智能化充电设施不断完善,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收费标准不一、明码标价不到位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为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日前,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议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监管。

  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布,要求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实行价费分离、分别计价,运营单位应积极响应政策,对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进行改造,对充电电费与服务费进行明码标价。

  依据《通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认为,在服务费定价方面,建议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运营单位要结合市场供需合理定价,并在充电结束后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计费详情;在充值退费方面,建议取消最低预存金额下限,支持“即充即付”,并提供按需缴费的自定义选项;建立线上便捷退费渠道,明确退款处理方式和逾期责任,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与自由支配权。

  对于《通知》鼓励市场竞争、禁止行政指定运营单位的要求,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表示,各地可结合群众反映不断规范充电收费行为,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监管平台,实时采集设备状态、收费数据及用户评价等信息,对充电平台实施信用分级管理,将信用等级低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

  (据《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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