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以为是读书人,喜欢读书,也不时买书。书架上排着硬皮烫金的书脊,案头常年摆着几本新购的书。友人来访,在他们眼睛一亮,“藏书甚丰”的寒暄中,我谦虚地微微一笑,客气地回答“哪里哪里”,其实心里暗藏几分得意。待他们离去,我想起那些未曾真正读过的书,心中一阵黯然。
书架上有一本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砖头般厚实。具体是哪一年买的,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位文友建议我读读哲学方面的书,说对我写作有帮助,某天刚好路过书店,进去逛了一圈,被书名吸引,便顺手携了回来。书买回来当日读到第十页,然后横放在竖列的书前,方便随时取阅。现在书的第三十页处夹着一枚剪纸书签,后二十页是每次有人来访后离去,我下决心开始阅读,几年时间里一共读到的页码。说来也怪,每次翻开,总要从头读起,仿佛前次的阅读不曾存在过。如今那三十页的内容,竟也模糊不清了。
最初书中夹着的书签是一张折叠的发票,有一年买新衣,书签换作衣服上的吊牌,又一年朋友送我一套剪纸书签,于是我将吊牌换成这张有着镂空花鸟图案的书签。书签的位置,数年来一直在第三十页与三十一页之间。
有时夜深人静,躺在床上,想起被我遗忘的书,望着书脊,觉得它在黑暗中微微发光,仿佛在责问我何以将它冷落至此。我便安慰自己:明日定要读上几页。明日复明日,书签的位置却从未改变。
某天和朋友聊天,不知怎么聊到《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朋友说是一本散文诗体的哲学著作,我点头附和,心中却一片茫然。朋友又提到书中的内容,我支支吾吾,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最后只好坦言买来数年,只看了前三十页。
书架上还摆放着几本从未拆封的新书。有一回整理书籍,我发现一本的塑料封膜上积了灰,轻轻一擦,便现出一道清晰的痕迹。这本连封皮都未曾见过天日的书不知买了几年。爱人揶揄我:“买了这么多书,你都读完了吗?”我振振有词:“不急,自己的书,随时可读。”这个不急,便仿佛将那些书判了无期徒刑,它们永远在书架上等待那个“合适的阅读时间”。
如今,我站在书架前,注视着那些不曾拆封,不曾真正阅读的书籍,突然觉得它们也在注视着我,似乎在质问我:你买我们回来,就是为了显摆,或是让我们积灰么?
我答不上来。或许我爱的不是读书,而是拥有书的感觉;不是思想的交流,而是占有知识的幻觉。书成了装饰品,成了我伪装学识的道具,成了填补不安的安慰剂。
窗外雨声淅沥。我拆去几本书的塑料封膜,取下只看到三十页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决定不再等所谓合适的阅读时间,当下即为读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