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城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告 知

  为盘活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将位于滕州农商行南沙河支行以东(原南沙河镇政府家属院)的门头房自西向东(第1间、3间、4间、5间、6间、7间、8间、9间、10间、11间、12间)予以清理,请涉及到的原使用单位或个人在5日内将房屋内所放置的物品自行清理完毕,并与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对接,逾期不进行清理的,我镇将视为无主物品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物品原主自行承担。

  联系人:支勇 联系电话:13386375706

  注:时间期限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日结束。

  

  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1版:要闻
   第2版:要闻
   第3版:综合
   第4版:城事
   第5版:天下
   第6版:文体
   第7版:荆泉
   第8版:广告
城事
正规上市充电宝必须有“3C认证”
昔日“垃圾池”变身“绿化带”
初秋游玩 寻觅清凉
告 知
缤纷泡沫 快乐一夏
告 知
我市警方打掉一非法改装“电摩”窝点
滕州日报城事4告 知 2025-08-15 2 2025年08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