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8月15日电(记者 万象 陈浩明) 80年前的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四万万同胞参加了著名的东京审判。
日本投降后,美、中、英、苏等11国在日本东京开设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军国主义统治集团。梅汝璈作为中国法官赴东京参与审判,是该法庭11名法官中唯一的中国人。
1946年5月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做最后一次开庭前预演,一场关乎国家尊严的席位之争随即爆发——庭长威廉·韦伯擅自将中国法官的座次从第二降至第三,排在美、英之后。梅汝璈当即脱下法袍,严正抗议:“中国受日本侵略最猛烈,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他认为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东京审判,法庭座次应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梅汝璈态度强硬,最终使法庭调回座次,维护了民族尊严和利益。
据梅汝璈之子梅小璈讲述,审判期间,父亲面临巨大压力。作为中国籍法官,梅汝璈既要恪守法官中立原则,又要维护民族利益。作为四万万中国同胞之一,父亲的情感与诉求和普通中国老百姓是一样的——让战犯得到应有的惩罚。
历经818次开庭,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落幕。但最终判决结果让梅汝璈留下诸多遗憾:28名甲级战犯中,除2人病故外,仅7人被判死刑,16人获终身监禁(后大多获假释),1人判20年监禁,最轻者仅获刑7年。更令人愤慨的是,日本昭和天皇竟得以全身而退,完全逃脱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