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方与山东华萃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日签订《山东滕州华萃农旅融合发展智慧产业园投资建设合作协议》,因山东华萃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按约履行协议内容,依据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方解除与山东华萃供应链有限公司确立的《山东滕州华萃农旅融合发展智慧产业园投资建设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关系且该合作协议即时作废,因该项目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山东华萃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与我方无关。
特此公告。
公告人:
滕州市滨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