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对连续2年不用电且现场已不具备用电条件的电力用户予以公告,公告一个月后履行销户。为确保您的权益,如有疑问,可前往供电营业厅咨询,特此公告。
用电户号:3701125193240
枣庄供电公司滕州供电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