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鼓励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发展。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行条例于2001年公布施行,对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鼓励集成电路技术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集成电路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为更好地满足实践需要,有必要修订现行《条例》。
《条例》在完善申请、审查程序方面作了哪些规定?一是规定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应当以真实创作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二是增加独创性声明要求,并规定提交的复制件或者图样应当清楚地显示该布图设计具有独创性的部分。三是明确申请登记的布图设计明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应当驳回;布图设计获准登记后,任何人发现该登记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可以请求撤销;登记被撤销的,该布图设计专有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四是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本条例规定或者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请求恢复其权利。
《条例》在加强专有权保护方面作了哪些规定?一是规定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登记的复制件或者图样所显示的为准,独创性声明可以用于解释布图设计的独创性。二是规定侵权赔偿额按照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情节严重的,适用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