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滕州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需征用位于滕州市微湖路以北、安居路以东、科圣路以西(具体冻结范围以现场划定的红线为准)范围内的土地。
上述区域内的坟墓如需迁移,请坟主于公告之日起七日(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迁坟手续(明王居及其他居的,请到明王居委会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迁坟手续的,将按照无主坟处理,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怀英
联系电话:15163298657
滕州市北辛街道明王居居民委员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