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婷 报道
本报讯 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如何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我市老年人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成为重大命题。近年来,我市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主线,健全完善老龄服务保障体系,强化措施,落实政策,全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开展,全市老年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老龄委和老龄委办公室工作章程,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着力推进老龄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积极调整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增设医养和老龄健康科,指导各镇街设立老龄工作岗,构建上下贯通、内外协作、左右联动的老龄服务体系。统筹发放高龄补贴,按照“80周岁以上每年360元、90周岁以上每年720元、100周岁以上每年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夯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及时足额将高龄补贴发放到老年人手中。去年以来,全市通过金融机构共为4.5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812.54万元。
我市严格落实老年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优惠政策,按照《滕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个人缴费由市财政承担50%,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去年全年,全市27万名老年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免优惠政策,减免资金达6500余万元。我市大力推行“银龄安康工程”,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大力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去年,全市自愿参保的老年人达到7.2万余人,保费362.22万余元,赔付件数1850起,赔付金额388.8万元,赔付率达107%。优化老龄服务,按照省市要求,围绕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医疗服务、运动健身等老年人日常需求,全面落实相关优待政策措施。我市公共汽车公司2路线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龙泉街道龙泉苑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南沙河镇、大坞镇等14个镇街先后成功创建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