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沛 报道
本报讯 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减轻群众负担,省医保局在全省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挂网工作,有效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需物耗价格。4月2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已根据上级精神,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这也是我市继3月21日调价后,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据悉,省医保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决定自4月26日零时起,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根据文件内容,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最高价格由28元/次降为24元/次;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量,最高价格由6元/人次降为4元/人次,不得另外收取检测试剂等其他费用。
我市进一步加大惠民利民力度,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区域和窗口,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并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检测机构应同时提供不同服务,供群众选择;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各类核酸检测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项目价格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此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市医保局及时将调价文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限价挂网申报产品信息传达到有关医疗机构、单位,并指导做好网上采购、收费系统调整工作,确保调整后的政策及时执行。
对于近来核酸检测价格连续下调,我市广大市民群众纷纷点赞。他们一致表示,核酸检测的价格不断下调,群众做核酸检测的费用负担越来越轻,特别对检测频率较高的服务业员工,减负效果更为明显,这是一件十分利民亲民的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