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6
~~~
~~~——《滕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解读
2022年05月07日 星期六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建设生态美好家园
——《滕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规划。科学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划》《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并划定城市绿线,向社会公布;完成城市自检报告,符合相关要求,于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

  (二)严格设计规范,严格设计图纸审查。新建居住区绿地率≥40%,纳入供地条件;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28%;新建道路附属绿地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人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达标率100%,新建道路建设配套规范的城市绿道,公园内绿地率≥70%,各类绿地乔灌木占比≥70%。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三线”规划管理。严格绿线管控,建立园林绿化、城市水体、历史文化街区管理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绿地规划设计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侵占绿线、蓝线和紫线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四)坚持增补结合,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品质。为实现“花拥荆河、绿满滕州”生态园林工作目标,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查不足、补短板,坚持新建与提升相结合,按照均衡布绿要求,高标准新建一批公园、游园、广场及口袋公园,确保新建居民小区绿地率≥40%,新建道路绿地达标率100%。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最大限度增绿补绿;加大原有道路改造提升力度,提高林荫路、绿道绿廊实施率;加大露天停车场改造力度,加快绿荫停车场建设。坚持见缝插绿、破硬植绿,利用街角、路口建设小微公园,打造节点花境;利用围墙和建筑物墙体,结合采用垂直挂绿,实施立体绿化;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实施楼顶屋面绿化,建设空中花园。同时,利用临时裸露土地栽植花草苗木建设临时绿地。

  (五)突出靓点特色,实施“十大”绿化建设工程。纵深推进城市绿荫行动“十大工程”,大力实施绿化特色示范项目,建成以林荫公园、林荫广场为点,以林荫路系统为网状框架,以林荫庭院、小区为全面覆盖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荫体系,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

  1.实施林荫道路建设工程。选择枝干茂密、生长快速的法桐、重阳木、白蜡、栾树等适合本地生长的落叶速生乔木。推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和双排、多排行道树栽植,通过集中、连线的道路绿化建设,确保形成城市林荫路系统。

  2.实施“百园”建设工程。利用城区内废弃地、水面等,均衡布局建设改造一批森林公园、生态公园、湿地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和专类公园;在人口密集区建设一批公园游园,利用街角地块建设一批群众家门口的小微公园,形成大、中、小“百园”公园体系,全力打造公园城市。公园建设改造要突出林荫效果和植物景观特色,绿化面积占公园总用地面积≥70%。

  3.实施林荫庭院小区建设工程。切实做好庭院和居住区绿化管养,楼前屋后见缝植树,健身广场和小游园内栽植落叶乔木,建设林荫庭院、林荫小区和街心小微公园。推行沿街拆墙透绿、拆墙建绿,通过绿化提升把庭院绿化与道路绿化融为一体,实现绿色共享。

  4.实施林荫停车场建设工程。按照《山东省林荫停车场评价标准》新建、改建一批林荫停车场,停车场地面要进行透气、透水铺装,在停车场内栽植高大乔木,将停车空间与绿化空间有机结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5.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利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小区院墙,栽植凌霄、月季等藤蔓植物;对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设施和立交桥、墙面、屋顶、廊架、坡面、堤岸、栅栏以及各种假山与建筑设施上具备条件的部位栽植花草、绿篱、灌木以及攀缘植物,建成一批立体示范项目;动员城市居民利用庭院、阳台养花植绿,打造城区花海绿洲。

  6.实施生态街巷建设工程。充分利用街巷的有限绿化空间,采取“破硬植绿、边角增绿、沿墙布绿、垂直挂绿”等方式增加街巷的可视绿量,添置廊架、桌椅及文化小品,实现街巷“路平、灯亮、绿翠、花艳、果香、景美”的生态休闲功能,使墙面绿化覆盖达到90%以上,达到绿满街巷的立体景观效果,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实施绿地提升建设工程。针对绿地内草地退化、斑秃现象,开展以治理绿地内绿篱缺株、草坪斑秃现象为重点的城区绿地整治活动,全面补植公园、广场、街头等绿地内的草坪斑秃,消除裸露地面。行道树缺株断垄要及时做好补植,并做好绿地草坪的修剪、浇水及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养护工作。

  8.实施绿道绿廊建设工程。实施城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建设人行道、自行车道慢行系统,沿线增设座椅、驿站等设施,形成全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关联,与城外绿道相通的城区绿道系统,确保城区道路绿化达到《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的长度占城市道路总长度的≥85%;提升红荷大道、保通路等生态廊道建设,确保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

  9.实施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程。已创成省级、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企事业单位要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积极开展苗木补植补种、绿化树木修剪工作,确保常态化高质量发展。其他单位(居住区)要继续做好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申报工作,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采取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审核,对有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侵占绿地或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10.实施“爱绿护绿”全民绿化建设工程。动员组织广大市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每人植一棵树、养一盆花,认养一片绿地,栽植纪念树、纪念林,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花拥荆河、绿满滕州”绿化效果。

  (六)认真精细准备,扎实做好城区绿化卫星遥感测试。依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申报程序,结合《遥感调查与测评基本材料内容与要求》,积极准备遥感调查基础资料和相关图纸,适时与住建部卫星遥感测试中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衔接,启动城区绿化卫星遥感测试,确保符合测评考核要求。

  (七)营造创园氛围,精心制作专题片。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每个市民的义务、责任,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市各单位和市民参与创园活动,种植花草树木,用心爱绿护绿。精心制作创园迎检专题技术报告片,充分展现滕州历史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发展实力、区域位置竞争优势、城市园林景观特色。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滕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统筹指挥和督导调度。同时成立市级层面领导工作专班,分头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工作步骤、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狠抓任务落实。

  (二)加大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镇街在实施城市建设工程时,要落实一定比例的配套绿化费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园林绿化资金,积极吸引、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城市绿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目标任务,由市委市政府督办中心、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考核评比,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或创建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1版:要闻
   第2版:要闻
   第3版:综合
   第4版: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质
   第6版: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质
   第7版:荆泉
   第8版:公益广告
6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建设生态美好家园
滕州日报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质6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建设生态美好家园 2022-05-07 2 2022年05月07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