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养老服务标准化是维护服务对象权益、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近日,我省发布《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对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的总体要求,以及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与管理、现场制餐、集中配送、集中就餐、餐后处置、安全与应急管理、监督与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标志着全省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有了“硬杠杠”。我省也是首个发布老年食堂建设服务标准的省份。
《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明确综合考虑社区规模和老年人结构、数量等,设置适当规模的社区老年人食堂(以下简称食堂)。食堂应突出公益属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服务模式:现场制餐模式,即同时具备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为老年人提供制餐、分餐、就餐、送餐服务;集中配送模式,即仅有就餐区,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为老年人提供分餐、就餐、送餐服务。食堂经营主体或配餐单位应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接受食品经营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
围绕社区、老年人等特点,《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提出,食堂应尽量选在一层或者低层,要结合老年人在就餐区活动的适老化需求,配置无障碍设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制餐时应考虑老年人饮食特点,烹调方式以蒸、炖、烩、炒为主,不宜提供过硬、大块、过脆、骨/刺多的食物。依据我省正在进行“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送餐服务半径所用的运输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