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8日《滕州日报》第6版《湖畔的美味张汪板鸭》一文中,“先后被评为‘滕州十佳名吃’‘枣庄十大名优食品’‘特色美食’‘枣庄老字号’‘枣庄好味’‘山东名小吃’‘山东省地理标志产品’”,应为“先后被评为‘滕州十佳名吃’‘枣庄十大名优食品’‘特色美食’‘枣庄老字号’‘枣庄好味’‘山东名小吃’”。
特此更正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