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敬晨 报道
本报讯 7月29日,滕州交警查处一名未取得驾驶证,但使用伪造证件上路行驶的男子。后经调查,这名男子已经是第三次使用伪造驾驶证上路,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青啤大道与善国路路口对一辆白色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证上字体异常,打印颜色较深,且字迹模糊,交警怀疑是伪造的驾驶证。
民警提出质疑后,李某某谎称证件被水浸泡过,才导致字迹不清晰。经民警再三询问,李某某仍坚持自己的驾驶证是通过正常渠道取得,不承认自己违法。
随后,民警联系指挥中心对其出示的驾驶证进行验证。经查证,李某某本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向民警出示的“C1”型驾驶证是其2019年在网上购买的。后经民警核查,李某某曾在2021年2月7日、2022年9月14日先后两次实施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本次系李某某第三次无证驾驶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驾驶人李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