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翊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法院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据悉,2020年至2024年,市法院共审结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882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7.4%。涉案人员以青壮年男性居多,因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强等原因,导致危险驾驶案件频发。
据市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法院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为己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违法犯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一是宽严相济准确量刑。坚持宽严相济与罪责刑相适应,对于醉酒程度严重,发生实际损害后果,具备从重处罚情节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格缓刑适用,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对于醉酒程度较轻,未发生实际损害后果,无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具有减轻从轻情节的案件,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切实提升轻罪治理成效,同时重视对受害者的保护和赔偿,督促被告人及时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二是繁简分流提高效率。成立刑事速裁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采用速裁程序快审快结,提高司法效率和案件处理质量。2023年5月成立速裁团队以来,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平均办案天数3.62天。三是多方协作凝聚合力。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通过召开座谈会、同堂培训等形式,与公安、检察机关研讨危险驾驶犯罪案件的法律、刑罚适用标准,统一司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案件发生。对于涉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的醉驾案件,在判决后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报送判决书,便于及时对醉驾行为人作出党纪政纪处理,达到联合惩戒目的。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市法院注重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和惩戒,让醉驾行为人提高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防止醉驾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再次醉驾。积极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发放醉驾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就群众普遍关注的酒驾醉驾相关热点问题,结合直观生动的案例进行详细解读,有效引导群众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出行习惯,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报道醉驾案件,提高公众对危险驾驶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新闻发布会上,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人员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5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典型案例,同时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