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监管,多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全市未成年人重点场所管理,切实构筑起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屏障”,全力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我市下发《关于加强全市未成年人重点场所管理的通告》,进一步严格机构管理,要求各机构必须依法办理各类经营证照,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其中,任何情况下,文身机构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文身”等明显提示语,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业务。从业人员衣着得体,不穿着过于暴露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服装,不使用任何暧昧或冒犯性的语言,不做出可能影响行业形象和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无隐患。保持场所内环境整洁卫生,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不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诱导未成年人文身、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为消费者提供舒适、健康的消费环境。
针对台球厅(室)、酒吧等场所,我市积极倡议经营者在台球厅(室)显著位置张贴“未成年人限入”标识,自觉倡议“接待未成年人不超过2个小时,非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接待未成年人,21:00后不接待未成年人”等,不容留未成年人聚集在台球厅(室)内外。严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彩票、槟榔及任何成瘾类违禁商品,严禁擅自增设赌博机。加强日常巡查,禁止容留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或通宵营业。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在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包间内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学校、幼儿园周边严禁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我市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文化、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积极鼓励公众通过12345、12315、110等渠道举报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