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
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各机场要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更好满足旅客充电需求。
(综合新华社《北京日报》《中国民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