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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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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监督壁垒 筑牢法治屏障
我市创新构建涉企执法“双监督”机制

  刘林昊 报道

  

  本报讯 涉企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预期和信心。去年以来,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监委,创新构建涉企执法“双监督”工作机制,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凝聚监督合力、完善闭环管理,推动涉企执法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规范”转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监督保障屏障。

  我市坚持问题导向,打破部门监督壁垒,推动形成“1+1>2”的监督实效。秉持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原则,精准对接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优势、权威优势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专业优势、流程优势,细化线索移送标准、时限与程序,建立专人对接、台账管理机制,确保问题线索衔接顺畅、处置高效。强化监督成果综合运用,推动双方从各自监督视角提炼共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联合督促4个相关部门修订完善制度6件,涵盖执法流程规范、裁量权管控等关键领域,实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的治理目标。

  以“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监督整改—成果运用”为核心,我市构建起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再到“防范问题”的完整闭环,确保“双监督”机制落地见效。机制运行以来,市纪委监委与市司法局累计召开信息共享、案件研判会议11次,市纪委监委向市司法局制发问题线索移送函6份,市司法局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6个。针对核查发现的执法程序瑕疵、证据收集不规范等专业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制发监督意见书,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针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苗头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偏,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依法启动深度核查,坚决杜绝问题整改走过场。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通过“双监督”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压实执法部门整治责任,成功破解涉企执法“顽疾难除、反弹回潮”等突出问题。

  构建涉企执法“双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核心是通过制度性安排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增效,推动监督效能向治理效能深度转化。该机制有效破解了传统监督中各自为战、力量分散的“监督孤岛”难题,明确纪检监察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与行政执法监督的专业属性,实现两类监督精准分工、有机协同、同向发力。工作中,双方联合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共同开展企业座谈、案件研判、案卷评查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为执法监督提供权威支撑,确保监督指令落地执行;司法行政机关的专业保障让监督更具针对性、实效性,避免监督流于形式。这种“监督+治理”的融合模式,为破解基层行政执法监督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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