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肌体的最小细胞——家庭,大多数多子女家庭不可避免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父母对孩子有所偏爱。尽管做父母的可能意识不到,但对于子女的成长却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在疼爱子女上,天下做父母不论是小民百姓还是达官显贵关爱都是一样的,只有程度和方式的差异。就连慈禧太后也说: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但若有所偏爱,即对某个子女关心得更多些,或公开或私下里向某个子女付出得多些,对子女而言却未必是好事,甚至有可能会误了这被偏爱的孩子。
为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偏爱递减。举一个三子家庭的例子:年轻的夫妻有了第一个孩子后,在血缘延续后继有人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家长对这个孩子百般宠爱,捧到手里怕冻着,放到嘴里怕化了,关照得细致入微。有了次子,因精力有限,关注度自然降低,也或许是有了一些养育孩子的经验,耐心亦降低了,认为养孩子不要太娇贵。再到第三子,父母则会对把屎把尿、哭啼吵闹不胜其烦,认为圈养不如散养。由此导致的后果就像俗话所说:老大憨、老二能、老三坏。老大被父母宠得缺乏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长处是可能会在“身为长子”的传统思想影响下,稳重谨慎出不了大错;老二由于未被过度宠爱,便有了较多的个人成长空间且善于思考,显得独立和聪明;老三得到父母的宠爱更少,他必然要想方设法从老大老二得到的关爱份额中明抢暗夺,因此,老三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坏三”。
其二,老儿子,大孙子。这两个身份在大家庭中是最容易被偏爱的。长孙自不必说,祖父母对孙子女有隔代亲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且又是第一个孙子辈的。老儿子指小儿子,一出生便占有某种优势:此时长兄等已拥有独立的经济地位,而父母年事已高,更关注小儿子的未来,对其是倾力扶持,加之长兄、姐、嫂等让着三分,故老小得到的关爱是多重的。在家庭财产分配问题上,如果不论子女的年龄大小、对家庭贡献多少,采取均分的方式,对小儿子的发展成长并无大碍。可如果父母基于对老小的偏爱决定把最重大的资产比如房产等分给老小,并且明确要随小儿子一块生活,由小儿子养老送终的话,隐患就有了。兄长们内心抱怨父母一碗水端不平,而小儿子要拿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钱财来照顾老人,压缩自己发展的空间和自由度,可能一生无大的建树,且还落下白手拿鱼、坐享其成的名声,不论对父母照顾得多尽力,也很难得到兄弟们的满意。
其三,关照弱者。弱者在工作单位可能不会被重用,但在家庭就不一样了,从父母角度说手心手背都是肉,不想看到哪个孩子受委屈,更不愿看到哪个孩子生活差吃苦遭罪,尤其是经济拮据、困难,父母自会尽力相助,经济上时常接济。这对其他兄弟不公平,并且时间久了,受接济者会不思进取,不思改变,无所作为。更有产生无赖思想的,认为父母兄长该帮自己,不帮他反而不满。弱者在单位适用马太效应,在家庭适用血缘效应。
父母对子女的爱本是无私的、伟大的,可能因为个性或行为方式体现出偏爱的倾向,但这不应成为被指责的理由,更不应由做子女来指责父母。至于因偏爱而误了谁,更非父母的本意。被偏爱者应借助父母的帮扶,发愤图强努力向上,回报于父母,回报于其他兄弟姐妹,回报于大家庭,才是正道。
头雁带领雁群千里跋涉历尽艰难险阻为了寻找幸福的家园,飞行中的小雁儿借助领头雁提供的上升力展翅飞翔并为其它雁儿的飞行提供助力——这才是家庭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