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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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7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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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朱艳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东沙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只“大鸟”,后经林业部门鉴定后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林业部门已进行专业救助。

  当天傍晚,东沙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郭堌堆村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有数名群众在沿河路边围观,便立即上前了解情况,走近一看,发现一只形态似鹤的大鸟站在地上,翅膀受伤,不能飞翔,因围观群众较多,它表现得极其恐惧。

  民警初步判断这只鸟“不同寻常”,随即与林业局取得了联系,为了对其身份进一步确认,派出所民警决定先将受伤大鸟带回派出所里照顾。林业局工作人员到达后,经初步检查确定,该鸟学名为苍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主要栖息于江河、溪流、湖泊、水塘等水域岸边及浅水处,以小型鱼类、虾、蛙和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多为成对或结小群活动,这只苍鹭很有可能是由于翅膀受伤掉队了。目前东沙河派出所已将这只苍鹭移交林业局进行专业救助。

  东沙河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在生活中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不投喂、不接触;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交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不破坏不宰杀,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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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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