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璐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新版《劳动保障监察着装标准》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从6月6日起,统一着新式工作服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提升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新式工作服为夏季服装,白色短袖,胸前佩戴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识,左边标识是全国统一编制的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证号,左臂悬挂的是国家劳动保障监察臂章。换发劳动保障监察制服,进一步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员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了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群众心目中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