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读刘年的诗集,读到一句话“他们去看博物馆和开发区,我们去看稻子吧!”我心里像是被微风轻抚了一下,甜甜的,麻麻的。
我马上仿造了一个句子:他们去看电影和球赛,我们去看书吧!是的,此刻我正捧着刘年的诗集《世间所有的秘密》,拒绝了一场电影,又拒绝了一场球赛。
我知道,他们选择看电影或是看球赛是有理由的,而我的选择也同样如此。就像沈从文先生在《月下小景》中写到的一样,“一颗流星有它来去的方向,我有我的去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去处,我的去处就是走进书房。
是的,我喜欢看书,喜欢慢慢地看书,喜欢看纸质书,一桌一椅一杯茶,一灯一卷一支笔,再也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
我喜欢把看书比做农夫种田。摊开田野一样的书本,我在书中慢慢挖掘。那一篇一篇的文章,那一个一个的故事,那一条一条的哲思,就如同田野里的庄稼,慢慢地发芽、长大、成熟,最后全都进入我的脑海,成为滋养我精神世界的粮食。
我也喜欢把看书比做绣娘刺绣。当我初次面对一本书时,与面对一匹没有任何图案的绸缎没有什么两样。随着对文字的慢慢品味,精准的词汇,流畅的句子,精巧的构思,慢慢在丝绸上一针一线,一丝一缕,绘就令人心动的画面,让我的审美需求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还喜欢在阅读时随手拿一支笔,读到眼前一亮的词语,我会给它画一个圈;读到发人深省的句子,我会在句子下面画一条线;读到想要把它记录下来的段落,我就会找来笔记本,一字不落地抄写下来;仅有这些还不够,如果是自己买的书,我还会在书本上写一些随感。我这样的阅读方式就像是看风景,走走停停,不时地用相机这里拍拍,那里拍拍,想要把美丽的风景留住,想要给以后的回味留一些依据。
有时候我也很羡慕那些看书看得快的人,羡慕他们有一目十行的特殊本领,有过目不忘的天赋异禀。而我只能慢慢地看,慢慢地欣赏,谁叫我天生愚钝呢?直到前不久,我读了毕飞宇先生的一篇短文,这种微微的自卑感才得到消除。
先生在文章里讲:“关于阅读,我至今是一个老派人物,还死硬。我坚持认为,坐下来,打开书,一手提笔、边读边记是最佳的阅读方式。”读到这句话时,我像是吃到了最喜欢吃的红烧肉,从嘴里,到胃里,到全身,说不出的舒坦,仿佛得到了皇帝赐予免死金牌,甚至都有些趾高气昂了。我一下子就给自己看书看得慢找到了充分的理由。
其实,关于快和慢,我早已在阅读中找到了答案。我的笔记本里抄有刘年的诗歌《慢歌》,“巴青河快于朝圣者,朝圣者快过青藏高原/青藏高原每年只移动两公分,向着天空的方向。”
在我看来,慢慢读,慢慢欣赏,才是对书本最好的尊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