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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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红色摇篮”张汪镇懋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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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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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如磐忆党恩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走过了100年的风雨历程,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建设成就。在全国上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作为一个有着67年党龄,年近90岁的政法干线上的老兵,我心潮澎湃,难掩激动之情。

  1952年,我被选派到鲍沟侯家楼“滕县行政专署干部学校”学习,我们当地青年和胶东来的250多名青年一起参加培训,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学习,我们收获颇丰。不久,领导安排我们“哪里来回哪里去”,随后把我分到仓沟、木石、冯庄等地蹲点工作。几个月后,县领导调我到滕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处工作。1953年3月,因滕、白合并成立巡回法庭,又把我调到山亭区法庭。当时条件极为艰苦,几间简易的平房就是我们办公和居住的场所。县里安排把“山亭区人民法庭”的牌子运过去,那时交通十分不便,没有车,我硬是用双肩轮换着扛,步行30多千米将牌子扛到了山亭。当时,我的双脚都磨出了血泡,扎心地疼,简易包扎后便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我和公安局派出的刘景顺、陈士连同志卷起行李,步行到天黑,走了40多千米来到西黑峪村。村长安排我们住下,简单吃点东西便休息了。天明后,区里召开大会,为迎接全国第一次人代会的召开,我们三人被安排到法庭负责治安保卫。当时,全国刚解放,国民党的残余势力不时在搞破坏,若发现他们趁机捣乱破坏,立即收案法办。几天后,选举结束了,刘景顺调往徐庄任公安员,陈士连调县公安局工作,我调到山亭法庭,先后任书记员、庭长等职。记忆尤深的是,当时遇到一桩经济纠纷案,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威胁我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等着!”我理直气壮地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不服判决,你可以上诉到县法院复审,法律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结果,还是正义战胜了邪恶……工作中,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我步行走遍了全区八个公社,掌握了全区各村情况,使各村案情得到及时处理,受到县法院院长王玉玲、秘书张任效的一致赞扬。

  信念如磐,一脉相承。回望我们党走过的百年征程,正是无数共产党人,以坚强的信念、坚定的信仰、豪迈的气概,撑起了百年大党的铮铮脊梁,铺下了民族复兴之路的块块基石。43年的政法工作,我始终坚持党的方针路线不动摇,始终拥护党的领导,立党为公,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后来,县法院调我到民事庭工作,记得在一次处理婚姻问题时,当事人给我送了一辆崭新的凤凰自行车,放下就走。在那时,“凤凰”非常珍贵,不亚于今天的“宝马”,我女儿爱不释手,我劝她:“孩子,不义之财不可取,如果我们收下了,就不能公正办案,给党和国家造成不良影响,案情不能正确处理……”说服了女儿后,我连夜骑行,将自行车送还当事人,案情得到公正处理。1955年,公安机关抓获了24名烟毒犯大案,由刘庆安担任审判长,我担任书记员,审理中我全程记录、宣读无误,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认可。

  赓续精神血脉,要靠每一位共产党员来实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原滕县人民法院健在的老同志,我们感恩党的领导,感恩党对我们的帮助和关怀。我衷心希望新一代执法者立党为公,秉公执法,在弘扬精神中攻坚克难,在传承血脉中开拓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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