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林昊 报道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的通知》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经过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省厅审核等环节,拟将济南市等6个设区市、滕州等8个县(市)为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城市。
近年来,我市坚持精品城市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人居环境、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质、治理“城市病”为核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立足功能做强、内涵做深、品质做优,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
我市采取综合试点先行的方式,充分利用城市体检成果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健全完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城市更新配套保障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渠道,重点对建筑修缮、环境提升、交通梳理、市政支撑、配套完善、形象展示、文化社区创建、互动智联创建、历史文化要素保护等9个方面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