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规范各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家长权益,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培训环境。目前,全市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机构97处,学科类1处,非学科类96处,主要培训美术、书法、绘画、口才、音乐、舞蹈、跆拳道、篮球等内容,从业人员459人。
我市教体局成立了校外培训监管科,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过程监管,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源头审批把关,已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统一公示证照、教学内容、教师情况、收费标准等信息。组织专家开展培训材料审核工作,确保培训材料具备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加大办学过程监管,制止超范围经营和不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我市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培训机构排查登记整改的通知》,市教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的通知》,市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函授站点违规办学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我市充分发挥平台作用,证照齐全的机构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对接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开通了资金监管账户和对公账户,预收费及资金全额监管得以全面落实,有效预防了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各镇街牵头成立联合执法组,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开展起底式、拉网式排查登记,健全完善了证照不齐以及无证照经营机构工作台账。目前,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教育场所均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规范运行,培训内容未出现背离主流价值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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