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婷 报道
本报讯 近日,省大数据局印发《关于同意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的通知》,批准我市建设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这是我市首批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
据了解,为推动全省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山东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申报工作。市大数据中心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围绕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特色、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精心组织调研,认真梳理谋划,积极对上沟通汇报,形成了滕州市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方案。经过省市大数据局的审核评议和专家论证,我市成功申报省级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
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是数字产业集聚发展的空间载体,也是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下一步,我市将以省级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建设为抓手,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手段,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突破,努力形成一批数字经济特色成果,全力打造省级数字经济特色集聚区滕州样板。